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争议情况反映出哪些问题?
案件数量及其占比情况是衡量行政执法结果的前提和基础
行政争议情况,即行政执法决定引发行政争议案件(即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数量,及其在行政执法决定中所占比例。通过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及其占比情况衡量行政执法结果,并深入分析各争议案例,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行政相对人对各项执法决定的认可,客观揭示行政机关执法决定中存在的问题,对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作用。
现有统计数据作为行政争议情况衡量的基础,仍存在三方面不足。
一是在数据统计范围方面,目前可查到的公开数据仅限于国家和省级层面,地市及以下层面数据缺失,会限制地方环境领域行政争议数量的完整统计。
二是在数据统计类型方面,国务院虽自2016年起将行政执法争议情况按公安、城乡规划、工商等不同领域进行分类统计,但仍缺少对环境领域的单独统计。
三是在数据的一致性方面,可能因统计口径不一、数据共享互用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国家和生态环境部门在同一事项上的统计数据存在差异。